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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申请
日期:2019-12-24     浏览:978    

会员及会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专委会属于促进会的组成部分,所发展的会员既是专委会会员也是促进会会员,统一填写促进会入会申请表和颁发证书,会员会费按照促进会制定的会费标准由专委会统一缴纳。

第十二条 专委会成员会费的收取可以是汇款,也可以是成员个人或所在单位主导的以本分会名义组织或参与的会议或者活动的收益等,按时足额缴纳会费是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专委会按照促进会要求于每年的41日前统一缴纳所属会员会费,同时对所属会员按照汇款以及其它形式(比如组织或参与的会议或者活动的收益等)叠加方式收纳会费,以汇款形式缴纳会费标准(人民币/年)。

第十四条 专委会现有会员应于收到会员证书后一个月内足额缴纳会费(汇款部分),新入会员应在批准入会一个月内按年足额缴纳会费(汇款部分),之后每年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

第十五条 收取会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丰支行    

    号:0200 1518 1910 0095 482

注:请使用人民币缴纳会费,汇款注明发酵食品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普通会员会费,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ft_food@163.com

第十六条 专委会收到促进会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为缴纳会费的会员开具的会费收据后,会及时的寄送给各会员。

第十七条 新获批入会会员一个月内未及时缴纳会费的,自动取消其会员资格;现有会员未按要求缴纳会费且满一年的,取消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书。